关闭

用户登录

欢迎来到城乡建设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文献论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 组织推荐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

  • 时间:2020-10-10 13:35:01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字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的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部门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将被认定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

  根据通知,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部门推荐的县(市、区)需要代表性强、工作积极性高、示范经验突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好,并在生活污水统筹治理、生活污水收集、生活污水处理、尾水排放与利用以及运行管护5个方面达到相应要求。比如,在生活污水统筹治理方面,要求“县域生活污水得到统筹治理,县城、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合理、衔接有序,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合理延伸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改善等有效衔接”;在生活污水收集方面,要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不存在污水横流现象。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日常管护到位”。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部门推荐不超过两个符合条件的候选示范县(市、区)。已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的,不再列入此次推荐名单。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乡建设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宝珍品商贸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乡建设在线网 zaixian.cxjs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