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用户登录

欢迎来到城乡建设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交流合作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5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时间:2023-11-24 05:28:15
  • 作者:佚名
  •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字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政协转来的省工商联《关于推进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559号提案)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现将我厅协办意见函告你委,请统一答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江西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即有居住小区、新建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一、基本情况

  一是开展全省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情况摸底工作,截至2022年底,即有居住小区共建设充电设施12980个,非住宅建筑建设838个。二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37号),要求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改造内容,截至2022年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共建设充电设施7200个。三是编制《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202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从充电设施的设置、设计、施工、验收及运维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便利、绿色环保要求。2022年,全省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建筑按照该标准设计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共35200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推进工作力度不均衡,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地方政府,截至目前只有南昌市、赣州市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二)电动汽车地下停车场库建筑标准高、设施投入大,且缺乏政策支持引导,新建住宅小区开发企业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由于缺乏建设主体,业主意见难以统一,既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改造难度较大。

  (三)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建设没有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必备改造内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工程设计单位按照《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要求,落实新建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要确保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停车库消防、桥架管线和电力增容设备预留空间均满足预留安装条件。二是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保障作用,督促设计单位执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三是强化施工验收环节监管,确保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四是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体检、城市更新补短板内容,促进各级地方政府推进工作。五是研究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中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3/6/13/art_40690_449300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乡建设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宝珍品商贸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乡建设在线网 zaixian.cxjs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